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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亨藥業2024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評價檢測網上公示

結論1本次對各作業場所的其他粉塵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高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聲硫酸氫氧化鈉噪聲12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其他粉塵3個檢測點,苯2個檢測點,甲苯2個檢測點,二甲苯2個檢測點,乙酸乙酯2個檢測點乙酸丁酯2個檢測點高溫2個檢測點一氧化碳1個點二氧化碳1個噪聲14個硫酸1個氫氧化鈉1個檢測點

服務項目單位

成都新亨藥業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新都衛星城工業區東區白云路

聯系人

羅建國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項目負責人:朱馮春

參與人:黃曉靜、于江君、趙利燕、廖堅、于開秋

現場調查時間

2024.3.28

現場調查人員

張遠均、王艷蕓

現場采樣時間

2024.3.28

現場采樣人員

張遠均、王艷蕓

用人單位陪同人

羅建國

過程

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編制檢測方案、現場檢測,實驗室交接,實驗室分析,數據計算過程;報告初稿編制完成、進行內審,內審質控程序,報告完成終稿。

結論與建議

結論:1、本次對各作業場所的其他粉塵、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高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聲、硫酸、氫氧化鈉、噪聲12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其他粉塵3個檢測點,苯2個檢測點,甲苯2個檢測點,二甲苯2個檢測點,乙酸乙酯2個檢測點、乙酸丁酯2個檢測點、高溫2個檢測點、一氧化碳1個點、二氧化碳1個、噪聲14個、硫酸1個、氫氧化鈉1個檢測點。

2、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其他粉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也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3、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苯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4、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甲苯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5、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二甲苯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6、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乙酸乙酯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7、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乙酸丁酯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8、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分裝區、鍋爐巡檢位均為非高溫作業。

9、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鍋爐巡檢位接觸一氧化碳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10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鍋爐巡檢位接觸二氧化碳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11、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化驗員工種接觸硫酸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12、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化驗員接觸氫氧化鈉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13、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噪聲軋蓋工種的8小時等效A聲級超過了該限值要求。其余崗位符合。

建議:

根據本次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各方面調查的實際情況,主要提出以下建議供用人單位在日常監管中作為參考。

1)防護設施方面:加強各環節防塵、防毒防護設施的維護;

2)個人防護方面:根據不同崗位需求為員工配備適用的防塵口罩、防毒面罩、護聽器、工作服等防護用具;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在進行作業過程中以及對各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清理過程中要注意個人防護,尤其是加強噪聲崗位、粉塵作業崗位、有毒作業崗位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力度。

3)職業健康監護方面: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組織生產人員針對粉塵、苯、甲苯、二甲苯、硫酸、氫氧化鈉、噪聲等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4)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制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技術審核專家組評審意見

相關圖像影像資料

2532

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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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亨藥業2024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評價檢測網上公示

時間 :2024-07-30 來源: 瀏覽 : 分類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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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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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朱馮春

參與人:黃曉靜、于江君、趙利燕、廖堅、于開秋

現場調查時間

2024.3.28

現場調查人員

張遠均、王艷蕓

現場采樣時間

2024.3.28

現場采樣人員

張遠均、王艷蕓

用人單位陪同人

羅建國

過程

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編制檢測方案、現場檢測,實驗室交接,實驗室分析,數據計算過程;報告初稿編制完成、進行內審,內審質控程序,報告完成終稿。

結論與建議

結論:1、本次對各作業場所的其他粉塵、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高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聲、硫酸、氫氧化鈉、噪聲12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其他粉塵3個檢測點,苯2個檢測點,甲苯2個檢測點,二甲苯2個檢測點,乙酸乙酯2個檢測點、乙酸丁酯2個檢測點、高溫2個檢測點、一氧化碳1個點、二氧化碳1個、噪聲14個、硫酸1個、氫氧化鈉1個檢測點。

2、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其他粉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也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3、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苯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4、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甲苯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5、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二甲苯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6、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乙酸乙酯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7、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乙酸丁酯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8、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分裝區、鍋爐巡檢位均為非高溫作業。

9、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鍋爐巡檢位接觸一氧化碳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10、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鍋爐巡檢位接觸二氧化碳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11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化驗員工種接觸硫酸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12、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化驗員接觸氫氧化鈉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均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13、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噪聲軋蓋工種的8小時等效A聲級超過了該限值要求。其余崗位符合。

建議:

根據本次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各方面調查的實際情況,主要提出以下建議供用人單位在日常監管中作為參考。

1)防護設施方面:加強各環節防塵、防毒防護設施的維護;

2)個人防護方面:根據不同崗位需求為員工配備適用的防塵口罩、防毒面罩、護聽器、工作服等防護用具;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在進行作業過程中以及對各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清理過程中要注意個人防護,尤其是加強噪聲崗位、粉塵作業崗位、有毒作業崗位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力度。

3)職業健康監護方面: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組織生產人員針對粉塵、苯、甲苯、二甲苯、硫酸、氫氧化鈉、噪聲等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4)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制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技術審核專家組評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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